1 l. ]0 z$ u2 l ~: _ 2 B( G' h H9 H) s' A8 S 明以前,钗与簪的区别是很清楚的,即两只脚叫作钗,一只脚叫做簪。到了明代,簪却渐成主流,钗的使用于是变得很少。此际所谓“头面”,实以簪为主,而明人称作“钗”者,往往也指的是“簪”。明代把两鬓与额角算在一起,合称“四鬓”。“鬓钗”,一对通常是分别倒插在两个额角,因此得名,又称倒钗、宝钗。其造型是从元代流行的如意簪发展而来,不过把簪首顶端渐渐变作图案的主花,且装饰之部加宽,整个做工变得更为繁复。如这对“金镶宝石珍珠龙凤穿花簪”即是“鬓钗”,簪脚较长,整体略向背面弯曲,形成一定弧度,使用时插在(上髟下狄)髻底部左右两侧,起到固定的作用。
p s/ D5 {* w# x+ t" f 除了比较正式的插于发髻两侧的“掩鬓”外,一副讲究的明代妇女“头面”中,还包括若干对各种式样的小簪子。作为与“掩鬓”配合使用的对簪,这类小簪子一般长度在12厘米左右。样式简单的只是浑圆的簪柄上顶一个圆钉头(蘑菇头),这种式样也被称作“一点油”,如这枚“圆头金簪”。